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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申报三信息成保密重点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12 2:11:00
    • N据新华社电

          国税总局日前通知,要求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申报个税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纳税人姓名、任职单位和年收入额成为保密重点。
        
          信息保密将覆盖受理(包括审核、采集、录入、登记、补退税)、统计、分析、归档、保存、查询等所有与申报工作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将确定专人负责。与受理申报和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申报信息和有关资料。
        
          规定指出,如果泄露、丢失年申报资料和保密信息、个人收入档案和有关统计数据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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