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振江(图右):到底是谁让写的已经记不清楚———因为写的纸条太多
夹在卷宗里的纸条
N华商报
【核心提示】
“李庭长:今你审理惠海燕(被告方)是我的好友,请你高抬贵手,帮忙为惠办事,面谢庭长。写书人左振江。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原告到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一位法院退休的老庭长写给现任副庭长的条子,请副庭长给被告“高抬贵手”。最后,原告索要五万余元的赔偿,法院只给判了一千余元。对此,原告认为这与纸条有关。
索赔五万只判一千 朱:都是因为纸条的缘故
西安市民朱某2005年底在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办租住当地村民惠海燕的房屋,经营一家火锅店。由于房租纠纷,惠海燕在2007年4月左右,将朱某火锅店的物品变卖。于是,朱某将惠海燕告到长安区法院。长安区法院指派王曲法庭审理此案。
2007年9月份,朱某去法院复印相关卷宗时,无意中在卷宗里发现上述纸条。
看着这张纸条,朱某很是担心自己官司的胜败,于是他偷偷将这张纸条复印后,又将纸条放在卷宗里,最后将卷宗交还给纸条上所述的李庭长———李恒轩。
2007年12月14日,朱某领到了判决书,朱某索要的五万余元赔偿,法院最后判惠海燕赔偿一千余元。朱某认为,这样的结果与纸条有很大关系。
纸条咋回事? 左:写的纸条太多,忘了谁让写的
日前,记者见到在一家法律服务所工作的退休老庭长左振江。在他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张塑封的证件,上面的左振江穿戴法官制服。同时旁边的文字介绍,“我在长安法院工作三四十年,曾被陕西省法院评为高级法官……”闲聊中左振江还说自己干了多年的立案庭庭长等等。
当记者拿出那张说情纸条时,左振江说这是自己写的,但是到底是谁让他写的已经记不清楚———因为写的纸条太多了;同时,惠海燕他也不认识。
最后,当事人朱某询问左振江,你纸条上的“面谢庭长”是如何谢的?左振江说,我没有请他吃过一次饭,也没有给过任何东西。朱某问,那你这么承诺不是骗人吗?左振江说只是空头承诺而已。朱某问,你作为法律工作者,又是法院退休的法官,你这样做对吗?我一次次跑到法庭去开庭,每次花销那么多,要不是你的纸条,我能输得那么惨吗?对于朱某的不断质问,左振江蹲在地下抱着头不断地说:“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不该这样去做……”
不影响判决? 李:我要真在乎,你就见不到这纸条了
7日下午,记者又找到收纸条的长安区法院王曲法庭副庭长李恒轩。李恒轩在该案件中担任代理审判员。李恒轩承认这张纸条是别人写给他的,可是他说这张纸条并没有影响案件的判决。“我如果在乎这张纸条,你就见不到纸条了。”李恒轩给朱某解释道。同时他说,左振江是法院退休的老法官,平时就爱写个纸条。
然而朱某说,就是这张纸条,让法官在笔录上多处进行涂改,而且前后开庭都是一个人,李恒轩一边问一边记录;同时,判决书多处出现错误。
7日晚,长安区法院副院长滑智文说,判决书上的错误就是太多,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写错;将被告家庭住址写错;还将原告朱某的姓名写错等。
对于左振江的条子,滑副院长说,左振江曾任法院立案庭的副庭长,大约8年前退休。对于判决不公,当事人可以上诉,对于纸条的事情他们将进行调查。
纸条法官
本期主持 吴婷
“这次教训太深刻。”这话怎么听,都觉得特讽刺。不过老庭长说得够“实诚”:写的条子太多了,都忘了这张是谁让写的。而李庭长就够“忽悠”了,一张人情纸条明摆着夹在卷宗里,他还解释说自己根本不在乎它。而且,最后删删改改,他居然弄出一份错误百出的判决书。
严肃的司法,在这里竟然如此儿戏。本应有的公正,也在这一纸“人情”的覆盖下,面目模糊。法律在他们眼里,似乎只是抬抬手的事。“高级法官”左振江笔下的“面谢”二字,更是奥妙无穷,不知在他的法官生涯中,有多少案件审判因它而不可告人?
科学家说,如果你家里看到一只蟑螂,那你看不到的地方,起码还躲着一百只。人情纸条是否真的影响了李庭长最后的决定,法院的调查还没出来。但这样一张纸条的存在,至少说明“人情忽悠法律”的“潜规则”的存在。我们都知道“蟑螂”难灭,但不能不灭!人情纸条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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