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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劳死的城管值得同情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9-5 1:36:00
    • N秀生

          近日,广州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专业执法队(俗称夜巡队)45岁的副队长李志军准备上班时,猝死在家门口。据悉,适值广州创卫攻坚阶段,李志军所在的夜巡队二十多天来停止一切休假,每天工作到次日凌晨三四点钟,过度疲劳是他猝死的主要原因。(9月4日《信息时报》)

          一个年富力强的男人过劳死,一个家庭瞬间破灭,不管怎么说,总是让人惋惜的事,因为李志军也是劳动者的一员,尽管他工作的领域问题重重,饱受民众的抨击。

          如果报道属实的话,李志军无疑是个好城管,他的猝死可部分拨正人们对城管的成见———并不是所有城管都素质低下,只知打砸抢;相反,李志军代表了另一种城管形象,为人谦逊,熟悉法律知识,执法耐心。

          遗憾的是,网络舆论对李志军的猝死出现不应有的极端态度,有幸灾乐祸的,有冷嘲热讽的,甚至有人说“活该”。这不是理性公民该秉持的立场,城管执法确实乱象多多,但一码归一码,不能拿城管乱象当作嘲讽、践踏李志军之死的理由,这不仅有失公允,也让我怀疑批评者的素质:连起码的人道主义与悲悯之心都没有!

          在此事件中,该受质疑的不应该是作为城管的李志军,而应该是导致其猝死的“广州创卫攻坚”———为了城市形象,不惜人海战术,剥夺执法人员法定休息权,超负荷工作,酿成悲剧。我们有理由质问:这样的创建模式合理吗,有继续持续下去的必要吗?

          而在这背后,隐藏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城管合法权益保障的缺失。广州为了创卫,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城管连续加班二十多天,却少有人想:属于他们的劳保福利是否跟进了?

          现实中,城管大多属临时招聘,没有明确的法律身份,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却工资低福利差,这与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够完善的大背景是相吻合的。

          无论哪一行业的劳动者都应在法律范围内行事,恪尽职守,与此同时,也应享受与工作对等的工资收入、劳动保障等,如果一味强调“任务”却忽视权益,问题必然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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