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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爆销售企业领许可证时限延至10月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9-5 0:45:00
    •       本报讯 省经贸委昨日称,我省民爆销售企业领取销售许可证的最后时限由9月1日延期至10月15日。10月16日起,各民爆销售企业须凭省经贸委核发的许可证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并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年检。
      (本报记者 王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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