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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执行判决 严重者可先拘留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9-26 2:05:00
    • N《新京报》供稿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者,可以先行司法拘留。按照目前司法惯例,拘留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通知》明确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提请检察院予以监督。检察院认为需要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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