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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每学年认定一次高校贫困生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9-10 0:37:00
    • N本报记者 叶琦

          省教育厅、财政厅8日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并根据认定基本条件开展认定工作,每学年都必须开展一次,确保让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资助。

          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据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认定标准设置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困难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按在校生的15%和5%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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