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君秋
我一直认为,那些大同小异的“贪官悔过书”大多数只是走过场,并没有什么实际教育意义。如果一定要说有“意义”,无非是给贪官们一个用眼泪换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但我的想像力显然还不够丰富,因为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些贪官居然连悔过书也要抄袭。
据9月4日《检察日报》报道,涉嫌巨额受贿的安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绍仓受审时含泪念的悔过书,被记者发现居然与《检察日报》刊登过的一篇悔过书雷同,有抄袭嫌疑。
匪夷所思的悔过书抄袭,以极端方式提出这样的问题:贪官到底有几许真诚忏悔之心?几页悔过书能否起到警示作用?
照理说,贪官落网后,司法机关依法惩罚他就是了,悔过书不应该也不能成为从轻量刑的依据———如果忏悔有用,还要司法机关干吗?但现实是,悔过书成了贪官们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只要写上几页悔过书,在法庭上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一些贪官往往能够得到从轻发落。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事实告诉我们,寄希望于悔过书、贪官受贿物品展等反腐倡廉,往往事倍功半。不是有很多贪官刚刚听完别人的悔过书、看完廉政展览,一转身就大肆敛财并东窗事发吗?贪官们看重的是金钱美色这些实惠,我们却寄希望于通过悔过书这些温情的手段促使他们道德自省,这样的药是否下错了?通过悔过书警示官员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官员不敢也无法贪腐,谁更有治本之效?答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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