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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重庆马某平等人,先是以乘坐“摩的”为幌子,而后刻意假摔,接着便向司机敲诈“索赔”,一个月内连续敲诈三起,把一人打成重伤,一人轻伤,勒索钱财1600元。案发后,马某平等纷纷逃离,一个月后,晋安警方将马某平等6名团伙成员捉拿归案。
昨日,福州市中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马某平、廖某红等有期徒刑3年、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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