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通讯员 吴必武 实习生 程晓君 徐尧莉
本报讯 福州市区西二环路台江段沿线四片旧屋区将要拆迁了。记者昨日从台江区政府获悉,这四个地块为兴安驾校地块、长汀外及日用品地块、福机一生活区(一期坡尾、新村二里地块)和上游社区新村二里地块(如图),确保国庆节前基本完成拆迁;其中兴安驾校地块和新村二里(桥头部分地块)拆除后将建街头绿地广场。据悉,四个地块拆迁涉及居民约1850户,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拆迁工作由台江区负责。
协商期内搬迁可选多处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产权置(调)换相结合的方式。此次提供的调换安置房为金山橘园三期浦新小区期房。
经市政府同意,台江区又另行筹集江南名城等多处产权置换用房。凡在协商期内签订拆迁协议并搬迁的被拆迁人,方可选择这些房源进行产权置换。
低保群众可申请廉租房
四地块拆迁协商期限为30天。其中,兴安驾校地块、长汀外和日用品地块协商期为8月18日~9月16日;福机一生活区(一期坡尾、新村二里地块)和上游社区新村二里地块,协商期具体时间以审批的拆迁许可证日期为准。目前兴安驾校与长汀外及日用品地块已于8月8日正式启动拆迁。新村二里和上游社区地块已于8月16日举行拆迁许可听证会,待下达动迁令后正式启动拆迁。
据了解,对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众,人均建筑面积少于6m2的,可以申请安排廉租房,租金按相关规定执行。另外,在协商期内搬迁的,按计户依据再给予每户3000元的安家费;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0m2,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将房屋区位补偿款全额上交财政专户代管后,可以申请安排廉租房。
对原产权房屋面积小于45m2、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处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0m2的困难户,选择货币补偿且在协商期限内搬迁的,经街道、社区居委会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按不足45m2的部分乘以房屋区位补偿单价给予困难补贴。
对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成套房,在协商期内搬迁、选择货币补偿并签订协议的,可依据结构每平方米增加公共设施补偿费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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