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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部调整火灾等级标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7-8 1:01:00
    •     记者6日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布调整了火灾等级标准,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即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据了解,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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