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劳务派遣协会获悉,今后,我省的劳务派遣企业也将实行用工登记制度,企业应把员工的基本情况,按规定到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王勋 杨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