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羊城晚报》供稿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广州警方现已设立“违法人员资料数据库”,“记录在册”的嫌疑人再次作案将面临重罚。
按照现行法规,偷窃、诈骗、抢夺少量财物一般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高处以15天的治安拘留。对惯扒、惯偷来说,这一处罚威慑力明显不足。
广州公交、越秀警方已建成一个“违法人员资料数据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数据库显示在三年内、嫌疑人用同一手法作案两次、曾有过一次治安拘留记录的,将依法送劳教一至三年。这一处理,将重重打击公交车上和火车站地区惯扒惯偷的气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