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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能减排纳入干部考核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7-12 1:21:00
    •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兰菲菲

          本报讯 我省将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我省将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省长黄小晶任组长,副省长李川、苏增添任副组长。各级政府要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方案还明确了我省节能减排的重点措施。

          卖房要有节能措施:要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加大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和玻璃、节能环保型空调、通风、照明、水泵、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推广应用。明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写明建筑节能指标和节能技术措施等信息。

          中小学生要学节能:我省将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纳入各类学校教育的教材,把节能和环境保护作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还将选择若干节能环保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

          扩大差别电价征收范围: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差别电价标准。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明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2010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福州、厦门、泉州公交出行率2010年应不低于25%。

        严格执法督查: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设区市政府每年4月底前要向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接受监督。各地还要开设举报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的电话和网站,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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