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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今年将首度认定一批福建省流通龙头企业,7月份各企业便可以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
据介绍,龙头企业可优先获得省级流通现代化项目扶持资金;优先获得省级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项目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省级配套补助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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