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6-28 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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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郭光仪 通讯员 陈碧金 林林
本报讯 昨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黑案:被告人卢江豹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9000元;判处周得兵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其余10名被告人17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3年5月至2006年4月,被告人卢江豹(江西籍)通过其在莆田的关系网,与被告人周得兵等人以经营发廊、饭店、客运大巴车等为掩护,从事组织妇女卖淫及贩卖毒品海洛因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无偿提供毒品的方法,引诱、教唆、容留李某等人到其租住处吸食、注射毒品,并让其成瘾,实现对李等人的控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