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7月1日起,车管所核发驾照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公安部交管局近日推出16项便民措施,其中10项将于7月1日起实施,6项9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将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逐条细化,调整应用系统软件和岗位业务流程,确保措施自规定时间执行。
7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1.在交警队、车管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
2.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
3.交管部门要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驾照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5.在车管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
6.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管所要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
7.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至少5个号码选1个;
8.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
9.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申请延期;
10.在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
9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1.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交管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2.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3.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4.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交管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5.各省、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商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就近向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6.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试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或者设在车管所的计算机等方式自助预约考试。
【新规解读】
车报废半年内可申请原车牌号
目前,机动车报废后,牌号由车管所收回,车主买新车后,需另外选择新牌号。但不少车主因为个人喜好或方便使用等原因,希望用原来的车牌号,为此,公安部交管局规定,7月1日起,机动车报废后,车主可在6个月内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也可重新选择。车主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牌号由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
为防止恶意买卖或变相买车牌号,交管局规定,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牌号的,车主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主不得申请使用原车牌号。
车管所须提示换领驾照时间
根据交法及其配套法规,对逾期未换领驾照或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超过一年的,驾照将被注销;驾驶人达到一定年龄的,应当办理准驾车型降级换证手续。目前,不少车主因不了解规定或者因其他原因忘记办理期限,导致驾驶证被注销。
为此,公安部交管局要求,7月1日起,对机动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者逾期未换领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交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条件具备的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等形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提醒群众及时前来办理。
同时,自7月1日起,车管所核发、换发、补发驾照时要自动在驾照副页上签注提示语;对以前核发的,驾驶人主动要求补充签注的,车管所应当场予以签注或者免费换发副证。
提示语有“请于每年的×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请于×年×月×日前申请换领新驾驶证”“请于×年×月×日前办理准驾车型降级和驾驶证换证手续”等。
临时限行禁行也要告知群众
受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发生交通事故等需要临时限行、禁行时,目前不少地方没有向群众明示交通管制的原因及分流指路标志,导致群众无法提前选择路线,长时间排队等候。这种情况将不再出现。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新规,从7月1日起,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交管部门要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
肇事逃逸案进展要向当事人通报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社会危害性严重,但案件侦破率较低。在交通事故信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未侦破引起的。而交管部门往往没有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导致他们对案件侦破情况不了解,产生误解。
有鉴于此,公安部交管局要求,7月1日起,交管部门要向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
老外福厦驾考可选外语试题
目前,在我国申请驾照的外籍人员逐年增加。为服务这些人群,公安部交管局规定,9月1日起,先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试行多语种考试。外籍人员可选择中文、英文、法文、日文等语种进行驾考。这意味着老外在福州和厦门(注:厦门为我国五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参加驾考,可选择外语进行考试。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