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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纪委剑指隐蔽式腐败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6-16 1:16:00
    • N据《大河报》

          本报讯 普通居民购买住房花50万元左右,而某领导干部购买同样的住房只花了不到20万元,明眼人都知道这里面隐藏着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5月29日,中共中央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前八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并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

          14日,河南省贯彻落实《规定》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披露,该省目前已有979人主动说明问题并上交违纪款821万元。

          河南省纪委书记叶青纯说,与前些年“请托人给党员干部现金,党员干部收受好处就办事”相比,近年来涉及钱权交易的违法违纪手段不断翻新。在《规定》出台之前,这些腐败行为很难认定,违法违纪者没有受到与其行为性质相应的处理。针对这些新的作案方式和钱权交易等问题,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起草了相关规范性文件,重点解决当前反腐败工作中紧迫而又突出的法律政策界限问题。最高法、最高检起草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在按照国家立法程序送审,其中对涉及钱权交易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界定,明确提出要按照受贿犯罪论处。中央纪委下发的这个《规定》,与最高法、最高检即将出台的司法意见在政策界限上是一致的。

          据媒体报道,我国要求腐败官员“限期交代”的举措,自“文化大革命”后,最早是“两高”1989年8月15日发布的《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通告要求坦白的最后期限是当年的10月31日。此后,我国很少采用针对大规模党员限定坦白期限的举措。

          这次为什么设定一个“主动说清楚的期限”呢?叶青纯说:这是为存在一般违纪问题的同志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主要是考虑此前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没有明文规定这些行为的定性处理依据,因此可以给一般违纪问题的同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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