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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人从福利院走失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6-14 1:44:00
    • N本报记者 吕蕴岚  通讯员 黄建平

          本报讯 马尾的蔡依姆将患有精神病的儿子送到福利院寄养,可福利院却将人弄丢了,3年没有音讯。四处找寻未果,老人把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告上法庭。近日,经仓山区法院调解,福利院赔偿家属5万元。

          据了解,1997年12月,蔡依姆和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签订了《入院协议书》,将患有精神病的儿子洪某寄养在该福利院。2004年4月26日,由于福利院管理上的疏忽,洪某从福利院内跑出来,然后就失踪了。此后3年里,蔡依姆一家人在寻找洪某的过程中,花去了数万元的交通费和误工费,至今人还没找到。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赔偿各项损失共6万元。

          近日,经法院调解,福利院赔偿蔡依姆家人5万元,原告承诺今后不再索赔,并同意今后找到洪某,在3天内将5万元返还福利院,并由福利院继续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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