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吕蕴岚 通讯员 黄建平
本报讯 马尾的蔡依姆将患有精神病的儿子送到福利院寄养,可福利院却将人弄丢了,3年没有音讯。四处找寻未果,老人把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告上法庭。近日,经仓山区法院调解,福利院赔偿家属5万元。
据了解,1997年12月,蔡依姆和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签订了《入院协议书》,将患有精神病的儿子洪某寄养在该福利院。2004年4月26日,由于福利院管理上的疏忽,洪某从福利院内跑出来,然后就失踪了。此后3年里,蔡依姆一家人在寻找洪某的过程中,花去了数万元的交通费和误工费,至今人还没找到。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赔偿各项损失共6万元。
近日,经法院调解,福利院赔偿蔡依姆家人5万元,原告承诺今后不再索赔,并同意今后找到洪某,在3天内将5万元返还福利院,并由福利院继续收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