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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出口货物可先通关后缴税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6-14 1:43:00
    • N本报记者 方传柳

        本报讯 中行福建省分行昨日透露,经海关总署批准,该行与福州海关近日联手推出“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业务。客户可享受“先通关、后缴税”便利以及银行担保和资金融通服务。通关以后,企业最多可享受15天缓税的优惠期。

          业内称,客户以前进两笔货,耗在货物上的资金需要500万,现在有银行垫付,企业只需200万就够了。也就是说办了这个业务,200万的资金可当500万来周转。

          我省银行从2004年开始实行网上支付税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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