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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愤怒了 呼吁给国歌立个法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5-24 2:20:00
    • N栏目主持 阮友直 周琳

          发帖人:小蜚蜚

          来源:海都社区(bbs.hdzxw.com)

          “炒股”是眼下最热的话题之一。网上不少反映股民心态、生活的歌曲陆续出现,其中一首名叫《股歌》的翻唱歌曲,套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简称国歌)的歌词。

          小紫M:昨天,我收到朋友发来的一条手机短信,内容是这样的:起来,还没开户的人们,把你们的资金全部投入诱人的股市,中华民族到了最疯狂的时刻,每个人都激情地发出买入的吼声!快涨、快涨、快涨!我们万众一心,怀着暴富的梦想,钱进!钱进!钱进进!

          Yangy:哎,这不是改了国歌吗?虽然改歌词的事挺多的,可国歌竟被改成《股歌》,太不可思议了。我觉得,应该要给国歌专门立个国歌法。

          谈到要立个“国歌法”,坛子里的水涨了———

          青苹果:上次,我看到一则报道,说的是北京三元东桥附近某宠物照相馆,两只小狗正举行“婚礼”,可“婚礼”上放的竟是国歌!

          Jack00:对啊,而且有些人还把国歌设为手机铃声,认为这是一种时髦、个性。

          就国歌被恶搞一事,福建师范大学一位网名为“JACK”的教授跟帖说:“当国歌在公众场合奏响时,应是听者肃立致敬,不得交头接耳、击节或鼓掌的严肃时刻。有人却把国歌当来电铃声按来按去,这完全是把国歌当儿戏了。”

          JACK:虽然我国至今还未出台保护国歌的相关法规,但有关部门早在1984年就制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唱的暂行办法》,规定在重要的庆典或政治性的公众集会时,在遇有维护祖国尊严的斗争场合均可奏唱国歌。但在私人婚丧庆悼、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以及商业活动等场合,不得奏唱国歌。

          咱事后联系了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的律师阮伟峰,阮律师说目前对国歌使用的限制在立法上还是一片空白。由于缺乏明确的“执行规范”,现在引发了两种社会现象:一是人们不知道如何“正确对待”国歌,往往因无知而“犯错”;二是有关部门不知道该如何处罚损害国歌尊严的行为,“放纵”了损害国歌行为。

          阮律师:短信创作者篡改国歌这是主观故意的行为,而正因为立法上的空白,才使得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没有“处罚”就可以这样做。不管怎么说,尊重国歌是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该具备的意识,所以应尽快立法,规范国歌的使用现在看来已经非常必要,也相当紧迫。

          主持人插嘴:相信一旦制定了“国歌法”,对国歌的保护就有法可依,也就能违法必究,从而改变目前这种不尊重国歌,乱用、滥用国歌的不正常现象。“尊重国歌就是尊重我们国家,也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我们呼吁尽快出台《国歌法》。”这是网友的心声,但愿能引起国人的共鸣,也希望能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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