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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距离8月1日重疾险的标准定义正式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一直对新老重疾险的保险合同如何“对接”保持沉默的中国人寿,前天终于对外表态:今后,中国人寿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这也意味着,随着寿险“老大”的表态,新老重疾险保单理赔实现“无缝对接”将不再是难题。
占据国内重疾险市场50%份额的中国人寿对媒体表示,在《规范》出台前开发的、包括重点疾病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客户,将遵循“有利于客户”的总体原则履行保险合同。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在个人、银保、团险三个渠道有6个相关产品在市场销售。这些产品中对重大疾病的病种保障范围从10种到30种不等。
今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出台,但对于持有重疾险老保单的保户,将来理赔时是否适用新规范,监管部门并未明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老保单并未要求按照新定义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将由各公司自行决定。
部分已公开表态重疾险老保单“从宽理赔”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信诚人寿、中意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合众人寿、友邦保险、中德安联、光大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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