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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工进小区要交入门费?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5-23 1:54:00
    • N本报记者 郑彦

          居民反映:余先生打来电话说,他到福州新慧嘉苑小区帮一户人家装修,门口保安要他交10元钱办个出入证才能进门,而且不给任何收钱凭证。

          邦邦核实:门口保安昨日告诉邦邦,装修工人进门装修,要交10元钱办一个出入证,这钱是不退的;出入证使用期限一个月,到期后还要再交10元钱延期,以此类推。

          但对保安的说法,新慧嘉苑的物业负责人赵先生说,这10元钱是押金,将来可凭出入证退回10元钱,且没有一个月时间的限制。

          部门说法: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从6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只能收取物业服务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和停车管理费三项,物业企业不得向进入小区为业主提供配送、装修、维修、安装、中介等服务的外来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而对于不属于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情况,如果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收,那么不论是以入门费的形式还是以将来可以退还的押金的形式,物业公司都不能收取这1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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