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毛飞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近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中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来源。(《新京报》消息)
解读“95%”这个数字,我关注的是另一个数字“5%”的来龙去脉。
顾名思义,非税收入就是除税收之外政府汲取的其他各类收入。根据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的预算报告,2006年政府财政收入总额大约3.9万亿元,5%就是2000亿。
政府非税收入构成非常复杂,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等,几乎每一块都是“大蛋糕”。以土地出让金为例,2005年,即使在国家收紧“地根”的情况下,总额仍有5505亿元;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更达到7000多亿元的历史高峰。再比如名目繁多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其总额更是一个谜,以养路费为例,按我国目前机动车保有量1亿辆计算,交通部门每年收取的养路费应超过1000亿元。
这意味着,每年的非税收入远超过2000亿,而纳入政府财政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大部分”则游弋在财政管理体系之外。
政府税收“取之于民”,政府非税收入也无一不是“取之于民”。政府税收“用之于民”,政府非税收入也必须“用之于民”。政府不能把老百姓缴纳的税款都变成高耸的办公大楼、豪华的公务用车、表面光鲜的政绩工程和专属于公务人员的丰厚福利待遇,同样也不能把通过其他渠道汲取的收入变成实现政府部门利益最大化或个别官员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
然而,我们现在只知道非税收入取之于民,却不知道“藏之于谁”。体现在财政这笔明账上的只有区区2000亿,剩下的钱到底落在哪本账上,公众找不到明确和权威的答案。非税收入的总额到底有多少?到底去向何方?谁是这些“蛋糕”的受惠者?决策者必须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列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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