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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本报4月27日报道了《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自己所在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与现有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即将到期,这种情况,物业管理怎么办?物业费该如何交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
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委会的,其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企业根据《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中约定;无法约定的,由楼盘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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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出台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住宅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出台了,收费按住宅内无隔墙,住宅内有隔墙,写字楼、商场三类区分:住宅内无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每单元4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每单元300元;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单元200元。
住宅内有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每单元6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每单元500元;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单元400元。
写字楼、商场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不超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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