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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有人在炒"活人墓"?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4-7 1:49:00

    • 福州一陵园,仅四月初的一天,就卖出十多块墓地

      N本报记者 张伟 陈燕燕 实习生 蔡雪玉 文/图

      核心提示

          清明时节,有关墓地的话题多了起来。福州妙峰山陵园新开盘的一块墓地中,超过两成属于活人墓;有些陵园甚至有15平方米的超大墓。墓地的紧缺、风俗的影响,以及完全背离国家殡葬精神的购墓程序,都是滋生这一切混乱现象的土壤,甚至在福州,“炒墓者”的身影也若隐若现。

          有消息称,为了整顿殡葬市场秩序,目前正在研讨的《殡葬条例(修改稿)》将规定,修建“活人墓”和“炒墓”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处罚。那么,福州各大陵园又是如何应对的呢?围绕墓地的种种乱象究竟是否有根治的可能?

      “活人墓”买卖藏“炒墓玄机”

      现象一:“活人墓”大量出现

          “公墓内严禁修建宗族墓地和为活人修建墓地”。

          ——1998年1月6日民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1992年8月25日民政部颁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有同样的规定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福州仓山区的妙峰山陵园。山头上一排排墓穴面向闽江,依山而立。记者来到该墓地11C区,这个区开盘不久,记者数了数,发现这里大约有90个墓穴,除了十来个空墓穴外,有近20个墓碑上刻着字,却还没描上颜色,还有2个墓碑上包着红布。工作人员称,这些是“活人墓”,墓碑上的人都还健在。

          这名工作人员递上一份价格表,其中最小的墓地1.7平方米,卖13800元;稍大一些的约3.4平方米,卖26800元,客户还可以自选墓地大小。记者粗步算了一下,每平方米墓地售价至少7000元,和市中心的房价不相上下。

          工作人员介绍,墓地价格昂贵除了占地大、用料好,最值钱的是“风水好”,一些黄金墓位提前被预订,仅4月初的一天,公墓就卖出10多块墓地。

      现象二:多墓合一变身豪华墓

        “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摘自1999年3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在福州新店的莲花峰万寿园,记者在半山腰的春晖园看到一座墓,占地超过15平方米,分成3层平铺开来,墓碑还没刻上主人的名字。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块墓已经卖了很多年,尚未下葬。

          记者发现,在山头上,这样的大墓还有好几座。工作人员称,目前被买下的墓地,最大的约30多平方米,合并了9块小墓地,价格50多万元。

          交谈中,这名工作人员笑称,公墓里也有骨灰堂,存放一个骨灰只要2300元,最贵的也不过8300元,可大伙都不愿把骨灰寄存在骨灰堂,宁愿花高价买墓地,“寄存在骨灰堂,好比住集体宿舍;葬在墓地,就住上了套房;买块大墓地,老祖宗就进了别墅。”

          临走,记者在没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向莲花峰万寿园的工作人员提出,要买4块坐落在一起的墓地,工作人员表示:“钱拿来就行了。”

        现象三:“炒墓”行为若隐若现

        “公墓内严禁修建宗族墓地和为活人修建墓地,同时不得利用墓穴或骨灰存放位搞预售传销和炒卖活动”。
        ——1999年3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昨日上午,在福州的一处陵园,记者正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挑选墓地。几米开外,一对老夫妇刚刚祭拜完朋友,一名中年男子悄悄凑了过去,问老夫妇是否想买墓地。他说陵园“前几期开盘”的墓位是“风水”最好的,但已经卖完了。男子说,自己手里还有两套风水不错的,正想出让,25000元就成。见老夫妇有点犹豫,男子赶紧说,价钱还可以商量。

          记者很快了解到,中年男子所说的“前几期开盘的墓位”,在半年多前,价格还不到2万元,他的行为是不是在炒墓?陪同的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疑问后,称:“一般人不会这么做,太忌讳了!”但她承认,也曾有客人要求转卖墓地,理由是家里出了些“不好”的事,为“风水”考虑,才转换墓地。

          无独有偶,福州林女士告诉记者,自家亲戚在办理父亲丧事时,就曾遇到过有人以殡葬服务为名,向其兜售“优质”墓地。当时他们忙不过来,就委托此人全程办理,并顺利下葬。今年清明,亲戚一家去扫墓才发现,自己买墓地的费用,竟然比陵园标出的墓地价格,便宜了2000元。一家人觉得奇怪,向此人查询,对方称,他是在价格上涨前买的,手里还有两三套。

          记者在网络上也查询到几个“代理买卖墓地”的帖子,电话联系后,对方先声明自己不是炒墓的,然后一再强调墓源风水很好,只是买了之后,才发现与自家“不合”,所以忍痛割爱。

          记者注意到,“炒墓”现象目前在福州还处在地下状态,而且虚实难辨。但对于有些市民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两点:风水好,价格便宜。两点具备,他们就愿意买。

      这三天记者一直在联系主管部门

          根据《福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殡葬管理处受市民政局委托具体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由于记者了解到陵园多处违规情况,同时想了解福州市陵园面积以及一些法规方面的解释。

        从前天上午起,记者就联系福州市殡葬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称,两位处长都参加活动去了,联系不上。

          前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陈光辉处长,他一听说来意,就称“正在检查安全问题”,随即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又通过电话联系了罗松源副处长,他称自己正在参加活动,邀请记者到办公室,并安排值班人员接待。当记者再次来到管理处,值班人员却对记者的问题,一再表示“不知道”。

        记者再拨打罗副处长的电话,已经关机,而拨打陈处长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工作人员记录下记者的采访提纲,表示要请领导答复。

          昨天上午,记者第三次来到管理处,却被告知正副处长都外出。记者拨打罗副处长的电话,已关机。而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说,记者提交的采访提纲领导还未答复。

      □新闻观察

      “活人墓”和“炒墓”缘何而来

        民政部1992年《公墓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199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1999年《福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都明文禁止建造“活人墓”和“炒墓”。那么,为什么此风非但不止,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呢?

        原因一:“买寿墓图安心”的风俗

          方炳桂是福州著名的民俗专家,在他眼里,“活人墓”的盛行是风俗使然。过去民众对生活风险的抵御能力差,不可知的经济变化和其他变故随时会袭来,因此在世时就要把后事准备好。民间还有种说法,买寿墓会让人更长寿。方老觉得这主要是为了心理安慰。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妨到了七八十岁再买寿墓。

        原因二:市民攀比心态

          在福州妙峰山陵园,记者碰到了年轻的周先生夫妇,他们是替爷爷奶奶来看墓地的。他说,自己月薪3000元左右,还要赡养父母,手头并不宽裕。但是当业务员向他推荐13800元价位的墓地时,却被他拒绝了。他正在考虑26800元的。出身农村的他觉得,“墓太小,怕被亲戚朋友们说闲话”。因此,陵园的业务员都知道一个诀窍:跟老人说风水,跟年轻人谈孝道。

        原因三:墓地资源稀缺,陵园开发商借此炒作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陵园墓地呈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在福州圣泉陵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1000多个墓位中,只剩下十几个。因此,他们已开始建设新的墓地。在其他的大陵园,墓地建设都排到了六期、七期。

          据了解,为加强陵园管理,避免乱占耕地和绿地,福州市所有经营性公墓的土地审批都需要通过福建省民政厅,因此能取得办园资格的公司并不多。民政部门一位资深工作人员称,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少数企业利用这一点,把持公墓市场。

          民政部门一位官员说,如今社会上兴盛的“活人墓”,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投资,开发商抓住大伙的传统心理,大吹大擂地做广告,抬高地价,煽动大伙抢买“活人墓”,买大墓,同时为“炒墓”提供了土壤。

          “1996年公墓开盘时,每块墓地800元起价,最高不过数千元。但是这几年涨得厉害,仅今年1月到4月,每块墓地就涨了5000多元”。万寿园的一位业务员劝说记者,“提前买下大墓地,就像买‘期房’一样,涨价快,划算。”


        原因四:殡葬管理法规办法滞后

          我国目前使用的《殡葬管理条例》发布于1997年,很多条文都已落后于实际情况。为此,早在五六年前,民政部就着手制订新的《殡葬管理条例》,但是至今尚未出台。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殡仪系殡仪教研室主任钟启顺长期从事陵园管理研究。据他介绍,目前《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和各地的具体法规“执行得不是很好”。

      墓葬利弊之争

        如何能遏制墓地买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乱象?钟启顺认为,这有赖于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他提到目前正在研讨的《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稿)》,如果通过,将对殡葬市场秩序的规范起到很好作用。比如,修改稿第19条明确指出,“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为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出现违规现象,修改稿第29条则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而有消息称,这条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出售墓穴用地超过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的情况和未经许可变更公墓建设许可事项,这几条规定的出台,特别是明文规定重罚措施,将会大为改观目前殡葬市场的乱象。

        他同时也表示,再好的制度也需要强有力的执行。按照规定,殡葬管理部门每年要对陵园做一次检查,但是为何对各种违规现象视而不见?这里面可能还牵扯到利益纠葛。因此,加强职能部门自身监管,已是当务之急。

      他山之石
          在广州,买墓地须有“三证”,墓穴仅限本人使用,不能转让。民政局、工商局、国土局、物价局每年还会对墓地的销售情况进行年检,对墓园的经营情况实行通报。同时,允许夫妻合墓,但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目前,广州墓地安葬的骨灰仅占全部骨灰存放的10%,而全国的数字是50%左右。

          在柏林,墓碑都没有坟头,要么种绿草,要么种花木,整个墓园绿树掩映,碧草如茵。

          在东京,墓园位于中心地带,种满樱花,绿化率达59%,有的还在寺院后,成为市民散步、游园的好去处。
            在香港,政府鼓励市民把骨灰放进灵灰龛,把骨灰撒进纪念花园,同时研议解除海葬禁令。

        据《华商报》2007年3月30日报道,自2004年以来,西安、咸阳等地近千人先后投资了三原万寿园的墓位,他们中少则投资一两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不少人后来不仅没有领到承诺的“高回报”,连投资本金也无法要回。

          但是,福州民政部门的一位官员坦言,目前墓葬的乱象其实反映了殡葬改革的方向偏差。他说,造大墓的行为挤占了有限的墓地资源,从而进一步抬高了墓地价格,除了给市民增加负担外,还会破坏山林的整体环境,同时,也会拖延殡葬改革的步伐。

        记者了解到,正在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有望对“海葬”、“江葬”、“树葬”等绿色安葬行为予以提倡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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