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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新建房须预留太阳能管道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4-3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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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将在新建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福州城镇的低层、多层居住建筑须预留太阳能供热管道。

        省建设厅日前发布的《居住建筑和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规程》指出,今年起,部分居住建筑必须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道及预埋件,以备日后所需。


        《规程》中有10个条款为强制性规定。我省一类地区城镇的低层、多层居住建筑和二类地区城镇的低层居住建筑在设计阶段,太阳能热水系统所需的冷热水管道和屋面预埋件应同步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验收。福州属于一类地区。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我省冬季平均气温在19℃以上,太阳辐射强度大。每月非阴雨天在15天以上,太阳能保证率可以达到50%以上。我省的气候对冬季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比较有利。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师王卫星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每户每月用于洗澡的热水约需3吨,每吨热水需消耗48千瓦时电。据此推算,如果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一户一年大致可节省电量:3吨/户月×48千瓦时/吨×12月=1728千瓦时。

        (福州晚报记者 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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