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台成了小猴的乐园
N本报记者 张林 肖春道 文/图
时间:昨日上午10时
地点:福州晋安区环南七村
实录:阳台上,一只小猴活蹦乱跳,阳台的防盗网,成了它的游乐场,上攀下钻,小猴子玩得不亦乐乎。
自家养只小猫小狗没啥稀奇,可要是养只猴子,那可就少见了吧,而且主人还是个刚过20岁的美女。“小猴名叫乐乐,没了一只手臂,看它挺可怜的,我就收留了它。”主人郑小姐说,去年秋天,一位朋友捡到了这只左手有残疾的猴子,出于同情,就收养下来。两个月前,这位朋友离开福州,临走前,把乐乐交给她照顾。
“乐乐可能吃了,每天上班前,我都要准备一堆东西放在阳台边,水果、饼、火腿肠,它什么都吃,吃完后,在阳台上玩耍,防盗网、水桶、花盆都成了它的玩具。”郑小姐边说边将一粒枇杷递给它。
如今,乐乐已经成了小区里的明星,邻居从楼下经过时,总会多看它两眼。不过,森林公安却说,猴子是国家保护动物,私自饲养是不合法的,而且还容易伤人,警方可无条件没收。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