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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居委会支持警察开枪说起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3-23 2:13:00
    • N君秋

          近日新华网报道了这样的新闻:深圳闹市区出现多条由松元厦社区居委会悬挂的醒目横幅,“坚决支持松元派出所警员开枪击伤劫匪”。该居委会书记陈先生说,一个月不到,社区出现两起抢劫事件,悬挂横幅,就是为了代表全体居民鼓励和支持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他们还到派出所慰问,送上奖金。

          什么时候该开枪、什么时候击伤或击毙劫匪,有关法律有着明确规定,警察照此执行就是了。当地警方在两起劫案中如果都依法开枪,那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何需居委会兴师动众挂横幅、送奖金?

          更令我感兴趣的是,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当地居委会有没有征集过居民的意见?要知道,有人支持警方开枪,但也有人担心警方当街开枪会给居民带来意外伤害。

          从新闻看,这完全是当地居委会一厢情愿,根本没有征集居民意见。这是一个很具中国特色的现象,我们经常莫名其妙地被“代表”,但“代表”我们的人或部门做了什么以及他们做的是否就是大家想要的,我们无所知晓。一些部门不管什么事都冠冕堂皇地戴上“代表公共利益”的帽子,但很多时候,他们做的事不仅不能代表反而伤及公共利益;比如,很多地方发展经济不惜牺牲环境,总打着提高居民收入的旗号,其实呢,提高的只是官员政绩,受害的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再比如,很多地方的形象工程,官员总说这有助于提升市民利益,事实真如此吗?形象工程常弄得民怨沸腾就是最好的答案。还有,最近沸沸扬扬的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中,搞商业项目的开发商也居然拿“公共利益”说事,真是笑煞人。

          将哪怕荒唐的决定上升到“代表公共利益”高度,已成不少人的习惯。但请记住,谁也无权擅自“代表”公众,小到居委会悬挂的一条横幅,大到一个城市的发展规划,如果事先没有征求民众意见,并取得共识,“代表公共利益”说得再动听,也只是一捅就破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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