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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大处分学生要听证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3-25 1:43:00
    • N据新华社电

          浙江大学将听证制度引入了校园。从5月1日起,给予教职工、学生开除等处分前,教职工和学生可申请听证。

          据浙江大学介绍,他们近日发布的《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三类事项将经过听证:学校制定的有关师生员工权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听证”;给予教职工开除、留用察看及以上处分,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前,当事人本人要求听证的;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


          听证委员会由校领导、管理部门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学生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由学校聘任,两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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