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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资商店不准卖香烟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3-24 1:32:00
    • N新快报

        本报讯 今后,市民在一些超市、商场或便利店买香烟可能会吃到“闭门羹”。根据近日开始实施的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外商企业将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这意味着,家乐福、沃尔玛等外资超市都将不能自行销售香烟。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大卖场、超市把柜台租赁给有专卖资质的商家售卖香烟,却是允许的。

        据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办法已于3月7日开始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98年发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新增了一项条款: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据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等。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之前,2004年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从事批发和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我国对外资零售业已全面开放,但据我国施行多年的烟草专卖体制及加入WTO签署的六号补充文件,外资仍然不能进入烟草专卖领域。目前,本土小型烟杂店很多,大多数食品店内也有香烟出售,因此市民买烟依然方便。

      □资料链接


        2006年,中国烟草业税利近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全国烤烟种植同比减少102万亩,收购量为4100万担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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