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4月15日起,在福州市区购买商品房,除了签订纸质合同外,还将实行网上合同签约备案(详见本报3月22日A3版)。昨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向开发商下发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约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开发商在售前、售中以及售后的行为规范。今后,几乎每个环节都必须将相关信息上网备查。此举将大大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暗箱行为。
《通知》规定,开发商应通过福州房地产信息网(www.fzhouse.com.cn)向社会公开发布楼盘的所有信息,其中包括预售许可证号、发证日期、项目所批准的销售单元(套)数、面积、房屋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面积、每单元的房号、用途、户型、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抵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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