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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清理"红头文件"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3-23 1:48:00
    • N据《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针对过去一年里,国务院处理了31件存在问题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

          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曹康泰说,按照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目前,全国31个省级人民政府已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其中有27个省级政府专门制定了政府规章,处理“红头文件”“走形”、“打架”问题。实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今年3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整个清理工作要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

          《通知》明确,清理的范围是现行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现行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规章。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具体承办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负责清理本级政府、本部门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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