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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先建房后补手续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3-21 1:52:00
    • N据新华社电

          一片新建楼房差不多销售一空,开发者才开始补办土地使用手续。这件怪事发生在辽宁省辽阳县。更为荒唐的是,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对这一违法行为竟这样解释:先开发后审批,是地方政府推动房地产开发的“惯例”做法。

      地皮未买下  房子已盖完
        记者调查得到的一个时间表很能说明问题:

        2006年春,辽阳县通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在县城内一块土地上开发房地产;同年9月4日,这片土地才通过规划审批,辽阳市政府根据辽宁省政府批复,下发《关于辽阳县实施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的批复》,将该片面积为2.0886公顷的集体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强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提供用地”;今年初,4栋红色的住宅楼拔地而起,其中大部分房屋已经售出。2007年1月1日,辽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这片土地中的7946平方米招标出让,基准价定为400万元。

        这是典型违背土地管理法规的逆向操作。

      监管部门  采纳“潜规则”
        辽阳县建设部门有关人士说,因为通海公司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建设部门也不敢给它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销售许可,该项目是彻头彻尾的违章建筑。在通海公司大兴土木时,县建设管理部门曾三次对其下达停工令,并处罚金1万元。

        对这起严重的土地违法事件,辽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仿佛“见惯不惊”。他向记者解释说,类似的违法用地行为屡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法规,普遍是采取“土地跟着项目走”的“潜规则”。即在土地出让前,基本确定了开发单位,并将前期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拆迁费用推给开发单位,最后在交土地出让金时统一结算。

        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认为,不少城市房价在调控声中仍然不断高涨值得人们深思。做几个楼盘催生一个亿万富翁,房地产暴利成“聚宝盆”,其背后往往有一些企业的违规违法操作,并伴生着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治愈高房价顽症,关键还得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执行力,对那些纵容企业明目张胆地违法开发的有关部门,失职问责制必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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