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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出台了《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国有企业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配置方式)所产生的收入,必须全额入账,违规将资金收益部门化、福利化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今后福州对实施市场化配置的领域和范围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国家有限自然资源的商业性开发与经营;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特许经营或专营性项目;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特许经营或专营项目以及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的市政公共设施(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出让、租赁等;利用赋予的职权或履行公务所形成的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衍生的冠名权项目,包括具有地名意义的大型建筑、广场、桥梁、道路等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风景名胜区、游览区、文物古迹、纪念公园、自然保护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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