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北京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福寿螺事件”中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马女士诉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经法院电话传唤,蜀国演义一方竟无人到庭,因此法院采取了缺席审理并当庭宣判。上午,朝阳法院做出“福寿螺事件”的首例判决,蜀国演义公司被判赔偿马女士医疗费等损失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6年7月5日,马女士前往蜀国演义经营的酒楼就餐,并点用了凉菜“香香嘴螺肉”(凉拌螺肉)。之后,马女士出现发烧、头痛、头胀、全身刺痛等症状,最终确诊为“广州管圆线虫病”。由于协商无效,马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蜀国演义赔偿她各项费用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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