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业者表示:王又曾夫妇已经不是“中华民国”的公民,因此,只要购买其它航空公司的机票,“理论上”可以自由离开。
由于王又曾夫妇目前都持用“第三国”的旅行文件,也没有出现违反新加坡法令的行为,因此,遣返两人有实质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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