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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复核案重大改革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2-28 1:34:00
    • N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作出重大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这一司法解释改变了以往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可以作出核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裁判的传统做法,规定对于各地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只能作出核准死刑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只有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改判。
        规定同时明确,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将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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