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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放鞭炮须有大人看护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2-9 2:20:00
    •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通讯员 徐建峰

        本报讯 今年是福州市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一年,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醒广大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按照说明正确、安全燃放,警方重点提醒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否则届时将由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批评教育监护人。
        警方提醒说,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中小学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2.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3.不得在行驶的车辆中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4.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5.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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