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4 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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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4年2月23日,福州警方与上海、江苏等地警方协作,在上海、江苏、福州成功破获一起代号为“2003·12·4”的特大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案件,抓获庄某贤、张某成、吴某昌等犯罪嫌疑人6名。日前,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福州警方从中还破获庄某贤等人参与的两起重大恶性案件:2002年5月6日,庄某贤与其同伙为黑吃黑,雇请张某成等2名杀手出海抢劫运送毒品的台轮;2003年10月18日,许某标(死刑已处决)等3名贩毒人员受庄某贤等人委托,将每块重约350克的6块海洛因运往台湾过程中,被福州边防支队查获。日前,省高院终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等,判处主犯庄某贤、张某成死刑,吴某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外3名从犯被判处3年9个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