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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薪休假工资基数将明确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29 1:18:00
    • N《新京报》供稿

          本报讯 职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基数是否包括奖金、津贴等内容成为继带薪休假条例通过后公众关注的问题之一,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透露,有关部门将明确工资基数。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解读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针对条例规定,“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有网友提出,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是否包括奖金、津贴、补助等内容。李建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办法,将会做具体的规定。

          对于公众关注的条例执行的问题,李建表示,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如果不按照规定来安排职工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300%,此外单位还得按照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每欠职工一天的带薪年休假,就得向职工支付6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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