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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动了我的房子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28 23:57:00

    •   房子对话挖掘机:任你张牙舞爪,我自岿然不动(设计对白)


        宪法是吴苹手中的法宝

        2007年,是民生攻坚的一年。尽管过程曲折,但结果总是好的。几经审议的物权法终于通过并正式施行,中国老百姓的物权意识仿佛一夜之间都觉醒了。而《劳动合同法》的通过以及即将实施,却让一些大企业躁动不安。尽管国家民生为大,但真要这一切惠及全民,攻坚仍要继续。

      一颗坚硬的钉子

        在以前,对某些官员和开发商来说,“钉子户”类似刁民,但却并不难办。如今,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终于让“钉子户”们有了理直气壮说话的机会。他们的意见将不再被忽视,“拔钉”、“砸钉”变成了开发商的攻坚战。

        今年2月底开始,网上各大论坛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网络的泛滥能力加上传统媒体的推波助澜,使得这“一叶孤舟”登时大热全国。而在接到法院“自行搬迁”的裁决书当天,昔日的散打冠军、户主杨武将五星红旗插在孤岛般的自家楼顶(如上图左方),并在外墙挂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展示“保卫自己财产”的决心。惊哗一片。一栋二层小楼的据守,霎时意义非凡。舆论近乎一边倒地支持这对夫妻,让开发商和重庆市政府异常头疼。

      一份高额的“拔钉费”

        直至4月初的一个夜晚,开发商终于将这枚坚持数年的“钉子”拔除,而吴苹和杨武夫妇俩也终于换来了一处补偿房和43万元现金。

        事情到此算是尘埃落定,不过“钉子户”一词带来的亢奋情绪却并未消失。

        此后,北京、长沙等地相继出现“最牛钉子户”,深圳甚至出现了“天价钉子户”。但再没有哪个像吴苹夫妇的二层小楼这样,能够赢得传统媒体与网友的普遍声援。

      一部“难产”的法律

        其实,“重庆最牛钉子户”之所以能“牛”遍全国,除了这对夫妻在镜头和围观群众面前知法守礼的姿态,以及适时的情绪亢奋加深了感染力和震撼力外,事件被热炒的背景,恰好就是《物权法》生效前后。虽然其时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尚未生效,但“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已经被网上称为《物权法》维权第一案。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艰难出台的物权法,其草案在此前几年里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7次审议,创下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个中的五味杂陈,或许只有那些参与立法的专家们能够完全体会。

        不过,要想利用《物权法》解决“钉子户”问题,似乎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毕竟《物权法》在很多问题上,只给出了原则性规定,比如备受关注的“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界定,仍然未有答案。

        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物权概念对中国很多地方政府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可是对老百姓来说,这已经深入人心。

          《物权法》生效后,你可以因为邻居睡觉的呼噜声太大把他告上法庭,也可以因为阳光被挡住而让规划局成为被告。一些以前看来“上不了台面”的邻里纠纷,成了庭上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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