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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营医院告云南省政府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28 1:39:00


    • 经抢救,杨增朝已脱离生命危险

      N信息时报

          本报讯 今年11月25日,从云南到深圳打工的杨增朝与女友因为急于回家看望生病的孩子,为了千元工资与老板发生纠纷,无奈下他选择了极端的方式———自焚,这次冲动造成了他全身90%面积烧伤。

          事件引起了云南省政府的关注,不仅派出了调查组,还捐款一万余元,事发的深圳龙岗平湖街道办也积极组织捐款。

          但所捐款项杯水车薪,本着“先救人后交钱”原则的民营医院深圳山厦医院,因为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而资金周转不灵,医院四百余名员工发不出工资。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曾表示负责处理此事,但目前却未兑现。前天,院方递交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医生只拿1/3工资

          时隔32天后的今日,杨增朝仍然在深圳山厦医院住院治疗,目前伤势已有好转,基本脱离生命危险。

          而杨增朝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医院垫付,院方还安排了一个小病房给杨的女友刘小丽居住,同时医院食堂给她提供免费伙食。据医院负责人称,他们本着“先抢救后交钱”的原则,至今垫付的医疗费已高达73万元。

          该院烧伤科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我11月份只拿到基本工资1000元,夜班补贴105元,发下来的工资还不到以往的1/3,医院400名医护人员都没有拿到岗位津贴和奖金。”

          而记者昨天从医院获悉,12月12日是发工资的日子,医院目前只能给员工发出基本工资。

          医院宣传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医院为杨增朝垫付73万元医疗费,这是医院资金无法正常周转的主要原因,这对已经建院六年的山厦医院来说还是第一次。”

      医院无奈上法庭

          一边救治着伤者,一边却因为救治无法发放工资,该医院宣传部门的陈为民说,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他们只好选择法律途径。前天上午,山厦医院向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在起诉书中,医院称,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两被告分别作为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此事,当时,他们都指示“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

          可是,现在医院因此而发生财务困难,时至今日,没有收到有关杨增朝的治疗费用。迫于经济压力,医院在经过多次联系及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无奈,只好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

      民营医院无法享受拨款

          据了解,针对类似杨增朝这样没有支付能力的重症病人和“三无(无姓名无职业无住址)”的紧急病人,如果在公立医院治疗,所拖欠的医疗费用将可能有财政专门的项目支付,而一旦是在民营医院治疗,将不可能获得财政划拨任何费用。

          山厦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医院还将会继续本着“治病救人,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对杨进行治疗,但医院所面临的窘境也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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