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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所内两段领票不违法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28 0:42:00


    • “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昨天表示,两阶段领投票有效

      N海潮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台东县选委会提出三种投票动线外的第四种投票方式,台湾“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26日表示,据“中选会”与地方选委会沟通的共识,只要选民没有离开投票所,还可再回头领公投票或“立委”票,“这种方式不违法,但不鼓励”。

      蓝县市肯定绿抱怨复杂

          台湾“中选会”提出“立委”选举领投票新方案,选民有4种领投路线选择,蓝营县市大都肯定“因地制宜”,绿营县市则抱怨“为什么搞得更复杂”。

          台北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说,台北市选委会决议的二阶段领投票,完全符合上述的主张,既不违法何来撤换、法办?他感觉“中选会”是在释出善意,方向正确。

        “本来就应该如此啊!”宜兰县选委会总干事洪赞能说,只要投票人不出投开票所,随他高兴怎么领投票,“中选会”提出4种领投票路线,算是顺从民意。

        台中市选委会主委萧家旗说,“这很接近台中市选委会二阶段领投的决议”,是因地制宜的做法。苗县选委会主委周世明也肯定“终有较缓和的做法”。南投县选委会主委陈正升认为新版本的四种领投方式“皆属可行”。

      国民党接受否近日明朗

          “中选会”26日晚增订免职条款,并认定台东县的三加一领投票方案未违法。国民党中央昨第一时间回应是“蓝营立场不变”,但据透露,决策高层想法已有调整的迹象,最后是否决定接受,这几天将会明朗。

          “中选会”决议是否就是蓝营最后接受的折中版本?文传会主委黄玉振表示,对“中选会”决议,“蓝营的疑虑还在”。他说,国民党坚持两阶段领投票,就是先“立委”、后“公投”,两者投票动线必须有明确区隔,才能避免投错票箱等选务纠纷。他质疑,“中选会”提出了防弊措施吗?

          至于“中选会”抛出三加一领投票动线不违法,黄玉振认为这是分化策略,企图诱使蓝营让步。

       四种动线:

          一、领选举票→领公投票→圈票→投票→退出,也即标准一阶段领投。

          二、领选举票(不领公投票)→圈票→投票→退出。

          三、领公投票(不领选举票)→圈票→投票→退出。

          四、领选举票→圈票→投选举票→领公投票→圈票→投公投票→退出,实际上就是二阶段领投票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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