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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人大中国调查评价中心发布“中国发展指数(2007)”,将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划分为四类。北京、上海被列为第一类,总指数遥遥领先其他省份。
天津、浙江、江苏、山东、辽宁、广东、吉林等七个省份被列入第二类。第三类的十二个省份是福建、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湖南、湖北、河北、河南、海南、广西、重庆、新疆。第四类的十个省份包括:宁夏、江西、陕西、安徽、四川、青海、云南、甘肃、贵州、西藏。
中国发展指数包括健康指数、教育指数、生活水平指数、社会环境指数等四个单项指数。其中,健康指数包括出生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每万人病床数等指标;教育指数包括成人文盲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等;生活水平指数包括人均GDP、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比等;社会环境指数包括城镇失业登记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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