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张伟
发帖人:馨菠
来源:海都社区
“馨菠”在福州马尾区一家公司做文员,近来公司进出的建材和货物很多,加上在保税区,货物出入都要放行单,而这些单子平时都锁在“馨菠”的办公室抽屉里。但前不久,“馨菠”早上一进办公室,发现抽屉被撬开了。
馨菠:我当场被吓得半死!因为里面有一摞公司文件,万一被人偷了去,岂不是商业机密泄露了?
后来同事告诉“馨菠”,那是她们的领导———一位部门主管撬的。随后主管向她解释,撬锁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当时有批货要运出去,而“馨菠”又下班了。
馨菠:呜呜,这是我的抽屉啊,未经本人许可就撬开,这不是侵犯隐私权吗?
听到这,咱也有些忍不住了,给那位不得已撬抽屉的主管俞先生打去电话。
俞先生:那晚8点多,我突然接到报告说有批货要运出去,我就想给“馨菠”打电话,让她到单位取单子。可当时公司还处筹备期,员工的通讯录根本没有,加上出货时间很紧,我只能喊来保安做见证,把抽屉给撬开,先取单子了。
不过,俞先生也说,本打算第二天上班时跟“馨菠”说,可一忙就忘了,这才导致一场误会。
瞧“馨菠”那个委屈,俞先生又说得有理有据,引出论坛不少版友“冒泡”———
单身贫农:上次老板擅用我的电脑查资料,理由是电脑是公司配给员工的,他有权自由使用。你说这急不急人?
法号虚脱:办公用品是单位的,可使用权是我的,这也是物权啊。大家都是同事,凡事总该商量着来吧。
那么,“馨菠”的遭遇算不算隐私权被侵犯呢?主持人特地请教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他说,法律上有“紧急避险”的说法,即在紧急状况下,为不使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更大利益受到伤害,而牺牲个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不属违法,而“馨菠”的遭遇类似这一情况。此外,佘律师也提醒,其实这起纷争并非无法避免。比如,公司可以规定,私人物品和公家物品要分开保存;比如,主管第二天一早就找“馨菠”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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