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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河南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商贩公开销售“城管监制”的伞,售价130元,买了后,城管就不会再找麻烦。商贩们表示,这种“保护伞”的售价太高了。(12月24日《河南商报》)
“保护伞”事件和之前的兰州七里河区“统一冰柜”事件异曲同工,公众之所以对此类事件反应强烈,在于执法部门表现出的令人担忧的利益化倾向———轻言之是权力自利,重言之则是权力贩卖。
市容管理局职责在于维护市容市貌,而不是以执法权开道,直接参与到市场经济中,从中获利。虞城县市容管理局负责人称,让商贩统一购伞是为不影响市容,并且是商贩自愿的———无论他的说法多么能够自圆其说,执法权一旦利益化,任何解释都是苍白的。公权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这一点,当地市容管理局并没有意识到,或者不屑于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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