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王攀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于下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专家就此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提高到2000元或2500元。(见本报昨日A42版)
个税起征点1981年定为800元,经多年呼吁,2006年起调整到1600元。现在如果再提高到2000元或2500元,那么是不是过不了多久还要再提高呢?另一方面,工薪阶层成个税主要承担者。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5年,工薪阶层为个税总收入贡献60%的份额,那些高收入者并未得到应有的监管,这就难免让个税背上“劫贫济富”之嫌。
在笔者看来,解决目前个税的公平问题,需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比如将个税起征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相结合,当社会生活成本变大时,个税起征点提高;当社会生活成本降低时,个税起征点也随之降低,这就避免了个税起征点社会舆论几年一呼吁、相关部门几年一研究的被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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