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邵武男子黄某,在缓刑期间内,冒充检察官,将一青年女子宫某骗到饭店,强奸了宫某。昨日,福州晋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黄某4年有期徒刑,加上前罪合并执行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18岁时,在老家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于同月21日释放。今年6月2日晚,黄某在邵武至福州的客车上,认识一宫姓女青年,黄某谎称自己是邵武检察院的检察官,骗取宫某的信任。到福州后,他把宫某骗至晋安区某某饭店开了钟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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