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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TM机出故障侵占17.5万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18 1:50:00
    • N新快报

          本报讯 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一见有此好事,小许立即找来朋友小郭“共富贵”。随后,小郭和小许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事后,小郭主动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被抓获的小许日前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小许已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审理,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被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

          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表示,在该案中虽然看似法院量刑过重,但其实仍在法定范围内。钟闻东表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明知其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但在发现银行系统出错时即产生恶意占有的故意,并分百余次恶意取款17.5万元而非法占有,得手后潜逃并将赃款挥霍花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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