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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等五部委日前发出通知称,京、津、沪等36个大中城市及敏感地区,地方储备中要确保可供市场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包括部分小包装成品粮油,以保证应急需要。
通知强调要完善粮油应急预案,做好货源组织调度和小包装成品粮油的加工能力准备工作,保证成品粮油加工和供应。通知还要求,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加强产销区合作,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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